又是一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样的日子总让人想起“12315”、“维权”、“打假”等这样的词汇。作为社会个体,有生活、生产需要,我们都会发生消费行为而成为消费者,作为消费者,你对自己享有的权利知道多少,了解多少呢?不知道的,别急,下面将全面呈现给你: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的权利有:
1.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即有权知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包括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生产日期、售后等情况;
3.自主选择的权利:就商品种类、服务方式、经营者、买与不买等进行自主选择;
4.公平交易权: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 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7.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8.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9. 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二、具体的赔偿责任对象
1.购买或使用商品、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由销售者、服务提供者赔偿;
2.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销售者、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
3. 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造成损害的,经营者、营业执照持有人为赔偿责任人;
4. 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损害的,销售者和服务者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若找不到销售者、服务者的,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承担责任;
5. 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损害的,销售者、服务者承担责任。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承担责任;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等。
三、权利受到侵害时,怎样进行维权?
1.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消费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宪法》、《民法总则》、《合同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
作为消费者,要加强自身法律意识的培养,加强相关消费知识、产品知识的学习,购买品质产品,共建美好生活,同时要注意以雪亮的眼睛进行消费,以理性的思维进行维权。
法律事务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