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建钢股党发〔2016〕9号文件决定:
王婧怡 任公司工会副主席、女工委员会主任(中层正职);
蒋云祥 兼任公司曲靖分厂工会主席;
王 宏 免去公司第三直管项目部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林茜楠 免去公司女工委员会主任(中层正职)职务。
云建钢股党发〔2016〕13号文件决定:
李 俊 兼任公司机关党支部书记;
杨军伟 任公司第三直管项目部党支部书记(试用期一年);
付 毅 任公司党委工作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李 敏 任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欧友立 免去公司机关党支部书记职务。
云建钢股任〔2016〕3号文件决定:
王 宏 任公司总承包项目部副经理;
熊欣高 任公司第一直管项目部副经理,免去第一直管部主任工程师职务;
时兆泽 任公司第一直管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免去第一直管项目部副经理职务;
杨军伟 任公司第三直管项目部副经理,免去第六直管项目部副经理职务;
胡 勇 任公司第七直管项目部副经理,免去第七直管项目部主任工程师职务;
可立盛 免去公司副总工程师职务;
王婧怡 免去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云建钢股任〔2016〕4号文件决定:
李 龙 任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周苗 任公司经济管控中心主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报道:吴延斌 责编发布:杨建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