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的“十条家规”
周恩来曾为亲属制定了详尽细致的“十条家规”: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只能在出差顺路时来看看;来者律住国务院招待所;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己买饭票,没工作的总理代付伙食费;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不许请客送礼;不许动用公家的汽车;凡个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别人代办;生活要艰苦朴素;在任何场合下,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
周尔辉是周恩来的侄儿,他的父亲是烈士。1952年,周尔辉被伯父接到北京抚养,大学毕业后留在北京钢铁学院任教。1961年,周尔辉与淮安一位普通的小学教师结婚,周恩来和邓颖超在中南海西花厅为他们举办了简朴而热闹的婚礼。为解决婚后两地分居问题,钢铁学院帮助周尔辉的爱人办理了由淮安到北京的调动手续。周恩来得知后,批评他们说:“这几年国家遭受自然灾害,北京市大量压缩人口。你们作为总理亲属,要带头执行,不能搞特殊化。照顾夫妻关系,为什么只能调到北京?而不能调到外地去?”于是,周尔辉和爱人听从伯父的建议,放弃已办好的手续,一起回到淮安工作。
周秉建是周恩来的侄女,1968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去内蒙古插队。那一年,她刚满15岁。临行前,周恩来亲切地嘱附她扎根大草原,虚心向牧民学习,搞好民族团结。两年后,周秉建在当地应征入伍。当她在北京军区参加完新兵集训,一身戎装走进西花厅时,周恩来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能不能脱下军装,重新回到内蒙古草原?你不是说内蒙古草原天地广阔吗?”周秉建急忙解释自己参军不是走了后门,而是通过了体检、政审的正常手续。周恩来摇摇头,严肃地说:“你参军虽然符合手续,但内蒙古那么多人,专挑上你,还不是看在我们的面子上?我们不能搞这个特殊,一点也不能搞。”回到部队的当天,周秉建流着泪向部队领导写了离队申请,在伯父的督促下,重新回到了大草原,住进了牧民的蒙古包。
通过周恩来总理在处理大家、小家各种关系问题上,坚持不搞特殊,不谋私利,处事为公,从而形成了廉洁清正的优良家风。我们党员干部,更应该学习周恩来这种大公无私、处事公道的作风,带头树立良好家风。